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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

  • 公告通知|
  • 发表时间:2016-07-21 |
  • 来源:农村科技处(河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公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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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(市)科技局、财政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,提升县域科技创新能力,支撑县(市)支柱产业发展,经研究,决定启动2017年度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申报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的条件及要求

(一)县(市)申报条件

1、县(市)要成立“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协调领导小组”;

2、县(市)财政对实施创新引导计划有切实的经费投入,专项经费列入计划或已拨付到位;

3、在促进县(市)科技进步、成果转化应用方面,有相应的政策措施,科技工作基础较好,具备组织实施重大(点)科技项目的能力;

4、正式命名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、创新型农业产业化集群所在的县(市)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。

(二)项目的遴选要求

1、选择的项目须为县(市)党委、政府优先支持发展的产业;

2、项目的实施要依托龙头企业,充分体现“政府牵头,企业主体,产学研联合”的基本原则;

3、项目须有相应的人才和技术服务体系保障,组织实施方案科学可行;

4、项目市场前景好,能够调动和吸纳社会投入,并具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项目运行机制;

5、项目经费预算科学,各项经费投入合理可行,支出符合要求。

二、申报材料和要求

(一)各相关省辖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限组织推荐1-2个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项目,贫困县占比较大的省辖市(洛阳市、南阳市、商丘市、信阳市、周口市、驻马店市)各增加1个名额,各省直管县(市)限组织推荐1个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项目。项目由县(市)政府牵头实施,每个项目申请省级补助经费不超过200万元,项目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。

(二)撰写实施方案要严格按提纲编写,文件叙述要重点突出、简明扼要,内容填报要结合实际,部分指标应量化可考核。项目结项后省级主管部门将开展相关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。

三、网上填报程序

(一)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,登录“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(http://xm.hnkjt.gov.cn/ )”填写河南省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实施方案并提交至主管部门,纸质材料由系统生成PDF文档打印。请登录“河南省科研经费管理服务平台”(http://app.hnkjt.gov.cn)填写项目预算申请书,并通过预算管理级次在网上审核报送。

(二)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通知要求,对审核通过的项目进行网上提交,并在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上盖章确认,连同河南省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实施方案一式6份一并报送。

(三)系统填报时间。在线填报、提交申请材料的时间为7月16日至8月23日。

报送地点: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2315房间(郑州市花园路27号,邮编450008)。

四、联系人及电话

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黄永峰 0371-65522818

省财政厅科技文化处 王庆杰 0371-65808626

附件:河南省县(市)创新引导计划实施方案

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

2016年7月13日